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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大白菜包装标识通则
发布时间:2019-03-21 15: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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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9-03-21 15:10:3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为引用性附录。
本标准由胶州市大白菜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胶州大白菜协会、山东华鲁管理咨询培训中心、青岛胶研种苗有限公司、青岛胶河源农产有限公司、青岛绿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鹤久、毕玉琦、王月、韩书荣、尤军、张居波。
 
胶州大白菜包装标识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州秋季大白菜包装标识相关的包装分级、标签标识、宣传彩页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胶州市大白菜协会会员单位(含合作社、企业、个人等)的盒装大白菜包装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950 鲜活农产品标识通则
NY/T 1655 蔬菜包装标识通用准则
GB/T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7707 凹版装潢印刷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盒装菜
指经塑料袋和纸盒包装后进行销售的胶州大白菜。
3.2 生产时间
指大白菜放入包装物中,形成最小销售单元的日期。
3.3 主要展示版面
指大白菜包装礼盒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3.4 统一标识内容
指胶州大白菜盒装菜包装盒主要展示版面所载,由胶州大白菜协会统一设计的采用相同标示格式的共性内容,包括文字、图形等。
3.5 非统一标识内容
统一标识内容以外的其他标识内容。
 
4 包装分级
4.1 胶州大白菜盒装菜分为两个级别,单棵装和双棵装。
4.2 单棵装大白菜质量规格为3.5+ 1Kg/株,包装箱规格为180mm *180mm*300mm和180mm*180mm*320mm两种。
4.3 双棵装大白菜质量规格为 4+ 1.5Kg/株,包装箱规格为430mm*230mm*340mm和430mm*230mm*320mm两种 。
4.4 两级别盒装菜包装盒的外观设计相同。
 
5 包装物
5.1 内包装
5.1.1 胶州大白菜采用低密度聚乙烯薄膜(LDPE)塑料袋进行内包,塑料袋执行GB/T 9683标准。
5.1.2 内包装厚度不低于25cmm,印刷要求执行GB/T7707标准。
5.2 外包装
5.2.1 外包材质
胶州大白菜采用瓦楞纸箱进行外包。
--纸箱面皮为灰底白板纸,裱糊BE双瓦楞;
--纸箱强度(承重力)为30kg/箱;
--纸箱印刷颜色字体为四色平板印刷;
--纸箱内外覆亮膜,裱糊BE双瓦楞。
5.2.2 外包印刷
5.2.2.1 应清晰标识能反映胶州大白菜外观特征的背景图片和当地旅游宣传图片。
5.2.2.2 外包印刷素材包含胶州市大白菜生产基地实景图,附衬清明上河图底图,胶州大白菜实物图以及胶州大秧歌、艾山石耳争奇、胶州湾跨海大桥、少海湿地公园、大沽河旅游度假区、板桥镇、胶州三里河公园、胶州麻湾渔家乐八大景观,以及胶州市大白菜重大史记。
 
6 标签标识
6.1 基本要求
6.1.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强制性初级家农产品标准的规定。
6.1.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6.1.3 应通俗易懂,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6.1.4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6.1.5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6.1.6 应清晰标识产品宣传语,不得过度宣传或引起歧义。
6.1.7 包装盒版面布局及统一标识内容由胶州市大白菜协会统一设计,非统一标识内容由胶州市大白菜协会会员单位自行设计。非统一标识内容的醒目程度不应高于统一标识内容。
6.2 内包装统一标识内容
6.2.1 内包装袋印制胶州市大白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标识(见附录A.1)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标识(见附录A.2)和胶州大白菜注册商标(见附录A.3),
6.2.2 胶州大白菜去帮去根后,用协会统一定制的红绳捆绑,粘贴胶州大白菜协会统一订制的标签,标签上印制唯一编号及防伪查询码。
6.3 外包装统一标识内容
6.3.1 产品名称
6.3.1.1 应在包装箱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6.3.1.2 产品名称标示为“胶州大白菜”,字体与字样由胶州大白菜协会统一设计。
6.3.2 产品介绍
            介绍胶州大白菜的产品特性、名称由来、历史渊源。
6.3.3 日期标识
6.3.3.1 应清晰标示产品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期。
6.3.3.2 日期标示可采用印刷或喷码,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6.3.3.3 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
6.3.4 联系方式
6.3.4.1 应清晰标识胶州市大白菜协会网站监督电话、联系电话、邮编、邮箱、二维码和网站。
6.3.5 产品标志
            应清晰标识“胶州大白菜”产品商标标志、中国地理产品标志、青岛名品和其他以协会名义统一获得的相关标志。
6.4 非统一标识内容
6.4.1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6.4.2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6.4.3 生产者可加贴以自身名义获取的其他产品标志。
 
7 宣传彩页
7.1.1 胶州大白菜包装箱内应附宣传彩页。
7.1.2 宣传彩页应该载明胶州大白菜的简介、食用方法、储藏方法、历史文化等内容。
 
附录A
(引用性附录)

A.1 胶州大白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标识


 
A.2 胶州大白菜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标识


 
A.3 胶州大白菜注册商标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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